lawpalyer logo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4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公路汽車客運業班車,應依營運路線許可證所核定之路線起點、經過地點、終點、里程行駛營運並停靠核定之站位上下客。但經公路主管機關准實施隨招上車之路段,應依民眾招呼停車供民眾搭乘。
  2. 公路汽車客運業因臨時性或為增進大眾運輸需要,得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開行部分路段之班車;其經核准者,公路主管機關得依大眾運輸實際發展需求,調整其原核准開行部分路段班車之班次數量。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40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