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7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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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交運行李必須自行封鎖嚴密,捆紮堅固,如因封鎖不密或捆紮不固以致損壞遺失或性質變化者,公路汽車客運業不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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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公路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71 條,旅客交運的行李必須自行封鎖嚴密,捆紮堅固。如果因封鎖不密或捆紮不固而導致行李損壞、遺失或性質變化,公路汽車客運業不負賠償的責任。這是為了強調旅客應該自行確保行李的安全,而不是由運輸業負責任。這條法規的精神在於提醒旅客要注意妥善保護自己的行李,以免出現意外而無法獲得賠償。 參考資料:《中華民國交通部公告》第 1082002192 號公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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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