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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34 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但行人行走於行人優先區不在此限。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以內;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 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四、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五、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六、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亦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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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34 條規定行人穿越道路:100 公尺內有斑馬線、天橋、地下道必須使用,禁止穿越區與三車道以上單行道不得穿越。

Q · 附近沒斑馬線,我可以直接穿越馬路嗎?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34 條第一款,若你想穿越的位置一百公尺範圍內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就必須走這些設施,不能在這範圍內任意穿越。一百公尺是從你想穿越的點往兩邊各算。只有在一百公尺內確實沒有任何設施、且不是禁止穿越路段時,才能在注意左右無來車後小心迅速通過。違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8 條處罰,發生事故時肇責也會被加重。

白話解讀

「走斑馬線就對了」是你從小被教育的常識。但真實的法律規定比這複雜十倍。第一款:如果附近 100 公尺內有斑馬線、天橋或地下道,你必須走它們,不能在那 100 公尺內任意穿越馬路。第二款定義了「沒有斑馬線時你可以從哪裡穿越」:在路口要走人行道延伸線,未設人行道要在停止線範圍內,再沒有的話從路緣往內 3 公尺。第三款列出絕對不可以穿越的地方:禁止穿越區、分向限制線、有分隔島或護欄、三車道以上的單行道。後面三款是穿越方式:有指揮人員或號誌就跟著走、沒有就「小心迅速」、有專用號誌就跟著號誌跑。這條最容易被忽略的是「100 公尺」這個距離。你以為附近沒斑馬線可以隨便穿,但附近 100 公尺內有的話,你就違規了。

法律定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34 條為行人穿越道路的行為規範,依設施有無分層處理:一百公尺內設有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者強制使用;無設施的交岔路口與路段定義出合法穿越範圍;禁止穿越區、分向限制線、設有分隔島或護欄之路段及三車道以上單行道則絕對禁止穿越,構成行人路權與肇責認定的具體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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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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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00 公尺內有斑馬線我一定要走過去?感覺很遠

對,第一款明確規定 100 公尺範圍內有斑馬線、天橋或地下道時,必須使用它們,不能在這範圍內任意穿越。違反的話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8 條可處罰鍰。100 公尺範圍是從你想穿越的點往兩邊各 100 公尺。如果不確定,看地圖上的斑馬線標示是最快的判斷方法。多走一點換來合法身份和事故時的完整賠償,這個交易划算。

Q2我在分隔島上停下來休息一下會被罰嗎?

分隔島原則上不是行人通行區,只有部分大型路口的行人庇護島是合法停留處。在一般分隔島停留可能被認定為穿越禁止穿越的設施。如果你必須在大馬路中央等號誌變換,盡量找有清楚標示行人庇護島或行人等待區的位置停留,這些才是被法律承認的等待空間。

Q3如果我走斑馬線被撞,我一定能拿到全額賠償嗎?

不一定,但比沒走斑馬線高很多。即使你走斑馬線,如果你在斑馬線上奔跑、看手機、突然衝出,仍然會被認為有過失。法律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如果走斑馬線時被撞,第一時間調閱現場監視器和對方行車記錄器,證明你正常通過,是維護完整賠償權利的關鍵動作。

Q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34 條是什麼?

規範行人穿越道路的義務與合法範圍,核心是 100 公尺內有斑馬線、天橋、地下道就必須使用,是行人路權與車禍肇責的判斷基準。

Q5行人穿越的 100 公尺範圍怎麼界定?

從你想穿越的點往兩邊各算 100 公尺,範圍內只要有穿越設施就強制使用,不能在這段內任意穿越。

Q6什麼路段是絕對禁止行人穿越的?

禁止穿越區、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分隔島或護欄的路段,以及三車道以上的單行道,這四種絕對不能穿越。

Q7小心迅速通行是什麼意思?

在無設施且非禁止路段,要先注意左右沒有來車再快速通過,是邊看邊快走兩個動作,不是慢晃也不是硬衝。

Q8沒有斑馬線時怎麼合法過馬路?

先確認 100 公尺內無設施且非禁止路段,再注意左右無來車後小心迅速通過;交岔路口要走人行道延伸線。

Q9行人車禍後怎麼保住完整賠償?

第一時間蒐集現場照片,特別是 100 公尺內有無斑馬線、天橋的證據,調閱監視器與對方行車記錄器,保留醫療單據。

Q10違規穿越被開單要罰多少?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8 條裁處罰鍰,實際金額以現行條例為準,並可能影響事故肇責認定。

Q11怎麼證明自己是依規定穿越?

用行車記錄器、路口監視器、地圖街景證明附近無斑馬線或自己走在合法範圍,是瓦解對方過失主張的關鍵。

Q12走斑馬線被撞 vs 違規穿越被撞,肇責差多少?

走斑馬線者主張完整賠償的基礎較強;違規穿越者會因與有過失被減輕對方賠償,但駕駛人通常仍負主要責任。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情境合法穿越方式違規後果
100 公尺內有斑馬線/天橋/地下道必須使用該設施違反第 78 條處罰+肇責加重
無設施之交岔路口於人行道延伸線內穿越超出範圍視為違規穿越
禁止穿越區/分隔島/三車道以上單行道不得穿越,須繞行路口或設施絕對禁止,肇責顯著加重
無設施且非禁止之路段注意左右無來車後小心迅速通過未盡注意義務仍可能分擔過失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道路交通法 第12条(横断の方法)
🇰🇷 韓國도로교통법 제10조(도로의 횡단)
🇨🇳 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62条(行人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 德國StVO § 25(Fußgänger)
🇫🇷 法國Code de la route article R412-37 et s.(traversée de la chaussée par les piétons)
🇺🇸 美國Uniform Vehicle Code § 11-502(pedestrians' right-of-way in crosswalk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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