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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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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汽車所有人申請新領牌照登記應依下列規定繳驗車輛來歷憑證,經檢驗合格後發給牌照: 一、國內製造之車輛,應繳驗車輛出廠與貨物稅完(免)稅照證及統一發票。 二、國內製造之車身,應繳驗車身出廠與貨物稅完(免)稅照證及車身之統一發票。 三、進口之車輛: (一)向貿易商或經銷商購買新車者,應繳驗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出廠證明、貿易商或經銷商開立之統一發票。 (二)購買免稅進口轉售車輛者,應繳驗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補繳貨物稅之完稅照或免稅證明及讓渡書。 (三)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個人輸入自行使用之車輛,應繳驗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及出廠證明。 四、機關、學校、團體標售或拍賣者,應繳驗該機關、學校或團體正式證明文件,其原屬免稅車輛者,並應繳驗補繳貨物稅之完稅照。 五、軍用車輛換領普通牌照者,應有軍車管理機關證明文件及補繳貨物稅之完稅照或免稅證明。
  2. 2.國產及進口之車輛均應符合交通部規定之安全檢驗標準,並應經車輛型式安全檢測及審驗合格,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始得辦理登記、檢驗、領照。
  3. 3.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發照時,除應查驗前項車輛規格審查或審驗合格文件外,並應依相關規定登記檢驗合格後,始予發照。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7 條規定新領牌照須依車輛來源繳驗貨物稅、海關及安全審驗等來歷憑證,缺件即無法掛牌。

Q · 新車或進口車要掛牌,得準備哪些文件?

依車輛來源備齊稅、海關、安全審驗文件,缺一張就掛不了牌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7 條,新領牌照登記要依車輛來源繳驗對應憑證:國內製造車繳出廠與貨物稅完(免)稅照證及發票;進口車繳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出廠證明;免稅轉售車另要補繳貨物稅完稅照及讓渡書;機關標售車要正式證明文件。此外第二項要求國產與進口車均須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三道閘門任一缺件,監理站即拒絕登記領照。

深度解讀

你以為買車掛牌就是「付錢、簽名、領車」三個動作?這條規則在背後設了一道你看不到的稅務+海關+安全三重檢核閘門。每一張你要繳驗的單據,背後都對應一個國家想確認的事:這台車的稅繳了沒(貨物稅、關稅)、來源合法嗎(出廠證、海關證明)、撞起來會不會散架(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任何一張少了,監理站不會跟你說「沒關係下次補」,而是直接拒絕掛牌。你把車開回家但不能上路,每天放在停車場吃灰。最常出事的不是新車買賣,是「免稅進口轉售」這條路:外交人員、特定身分者買的免稅車轉賣給你,你得幫他補貨物稅。很多人接手二手進口車時不知道這件事,等到去掛牌才發現要多繳一筆十幾萬的稅。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1 則

  • 法人名詞
  • 拍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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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7 條規定:「汽車所有人申請新領牌照登記應依下列規定繳驗車輛來歷憑證,經檢驗合格後發給牌照: 一、國內製造之車…」(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