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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28 條
- 1.避車彎標誌「指 64 」,用以指示前方設有避讓來車之處所。設於避車彎附近明顯之處,並得以附牌指示方向及距離。
- 2.本標誌為藍底白色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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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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