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5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警告標線區分如下: 一、縱向標線: (一)路寬變更線。 (二)近障礙物線。 (三)近鐵路平交道線。 (四)調撥車道線。 (五)視覺化減速標線。 二、橫向標線:減速標線。 三、輔助標線: (一)路中障礙物體線。 (二)路旁障礙物體線。 (三)反光導標及危險標記。 (四)通學區起(終)點標線。
- 前項警告標線配合使用標字如下: 一、「鐵路」。 二、「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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