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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27 條
- 1.狹路標誌「警7」,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注意路面狹窄情況,遇有來車應予減速避讓。設於雙車道路面寬度縮減為六公尺以下路段起點前方。
- 2.本標誌設於狹路綿長路段,標誌下緣應設置附牌,說明狹路長度。標準型附牌圖例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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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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