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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76 條
禁止超車標誌「禁23」,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超車。設於超車視距不足及其他禁止超車路段之起點。已設有禁止超車線或分向限制線者,得免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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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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