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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法 第 41 條(違規使用郵政專用文字圖形之處罰)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違反第七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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