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 2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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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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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0880622 制定)
明知為違法監察通訊所得之資料,而無故洩漏或交付之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 有期徒刑名詞
- 意圖名詞
(0880622 制定)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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