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船員法46因公死亡補償

快速跳轉
  1. 1.船員因執行職務死亡或因執行職務受傷、患病死亡時,雇用人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平均薪津四十個月之死亡補償。
  2. 2.船舶沈沒或失蹤致船員失蹤時,雇用人應按前項規定給與其遺屬死亡補償。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相關函釋 1

立法沿革 2

(0880601 制定)

船員因執行職務死亡或因執行職務受傷、患病死亡時,雇用人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平均薪資四十個月之死亡補償。   船舶沈沒或失蹤致船員失蹤時,雇用人應按前項規定給與其遺屬死亡補償。

立法理由一、參照海商法第七十三條及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第四款立法例,第一項明定船員因公死亡之死亡補償給付標準。   二、為使船員因公死亡時,其雇用人負擔不致高於陸上類似情形之給付太多,故採平均薪資為給付標準。   三、船員遺屬依本條規定領取死亡補償者,不得再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第四款請求職業災害之死亡補償。但仍得依勞工保險條例請領死亡給付。   四、第二項明定船員失蹤時,雇用人亦應給與死亡補償,以保障船員遺屬生活。

(1000111 修正)

船員因執行職務死亡或因執行職務受傷、患病死亡時,雇用人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平均薪津四十個月之死亡補償。   船舶沈沒或失蹤致船員失蹤時,雇用人應按前項規定給與其遺屬死亡補償。

立法理由參照勞動基準法第二條工資定義(含薪資及津貼),將死亡補償計算標準由平均薪資修正為平均薪津,以保障船員權益。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880601 制定)

一、參照海商法第七十三條及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第四款立法例,第一項明定船員因公死亡之死亡補償給付標準。   二、為使船員因公死亡時,其雇用人負擔不致高於陸上類似情形之給付太多,故採平均薪資為給付標準。   三、船員遺屬依本條規定領取死亡補償者,不得再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第四款請求職業災害之死亡補償。但仍得依勞工保險條例請領死亡給付。   四、第二項明定船員失蹤時,雇用人亦應給與死亡補償,以保障船員遺屬生活。

(1000111 修正)

參照勞動基準法第二條工資定義(含薪資及津貼),將死亡補償計算標準由平均薪資修正為平均薪津,以保障船員權益。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船員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船員法第 46 條規定:「船員因執行職務死亡或因執行職務受傷、患病死亡時,雇用人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平均薪津四十個月之死亡補償…」(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船員法第 4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船員法第 46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0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