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法 第 45 條(死亡補償)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船員在服務期間非因執行職務死亡或非因執行職務受傷、患病而死亡時,雇用人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平均薪津二十個月之死亡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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