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法 第 70-1 條(船員最低安全配置標準)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為維護船舶及航行安全,雇用人應依規定配置足夠之合格船員,始得開航。
- 前項各航線、種類、大小之航行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置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船員法 第70-1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