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長於本航次航路上發現油污損害、新生沙灘、暗礁、重大氣象變化或其他事故有礙航行者,應報告航政機關。
從提供的資料中並無法找到對於船員法第71條的相關內容,因此無法針對此法條進行逐條釋義。
船長於本航次航路上發現油污損害、新生沙灘、暗礁、重大氣象變化或其他事故有礙航行者,應報告主管機關。
立法理由一、參照商港法第三十一條及國際慣例訂定。 二、明定船長於航行時發現各項有礙航行之事項應行報告,以提供他船參考。
船長於本航次航路上發現油污損害、新生沙灘、暗礁、重大氣象變化或其他事故有礙航行者,應報告航政機關。
立法理由配合第四條之修正及實務需要,將「主管機關」修正為「航政機關」。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一、參照商港法第三十一條及國際慣例訂定。 二、明定船長於航行時發現各項有礙航行之事項應行報告,以提供他船參考。
配合第四條之修正及實務需要,將「主管機關」修正為「航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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