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第8條的規定,船舶運送業經營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航線之船舶,入出臺灣地區直航港口時,應全程開啟海事通信頻道,並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船舶在航行過程中能夠保持良好的通訊和識別系統,以確保航行安全和遵守相關管理規定。參考資料為航業法第45條第1項及《船舶航行安全規則》第15條第2項。例如,若一艘船舶在航行過程中未全程開啟海事通信頻道或未依規定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違反了該規定,便可根據相關法規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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