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儲駁船貨物,視為存儲倉棧,準用第三十九條至第五十五條之規定。
根據商港棧埠管理規則第57條的規定,存儲駁船貨物將被視為存儲倉棧,並準用第39條至第55條的相關規定。根據這條規定,存儲駁船貨物的規定將與存儲倉棧相同,這意味著貨物的處理及相關事宜要符合所有相關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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