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及航線證書定有期限者,期滿後非依法再行申請核准,不得繼續營業。
我不知道。
民航業係公司組織者,應合於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之一之規定,但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均應記名,且其總額百分之五十一以上,應屬中華民國國民所有。
航空器失事時,該航空器所有人、承租人或借用人,應即報告民航局,提供一切資料並採取行動,救護並協助失事調查。
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及航線證書定有期限者,期滿後非依法再行申請核准,不得繼續營業。
立法理由條次變更。原條文第五十七條移列。
民航業係公司組織者,應合於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之一之規定,但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均應記名,且其總額百分之五十一以上,應屬中華民國國民所有。
航空器失事時,該航空器所有人、承租人或借用人,應即報告民航局,提供一切資料並採取行動,救護並協助失事調查。
條次變更。原條文第五十七條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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