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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車輛製造之技術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大眾捷運系統有關之技術規範,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
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車輛製造之技術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技術規範,應包含無障礙設備及設施之設置與維護方式。
立法理由一、增訂第二項。 二、為保障身心障礙者行之權益,促進我國大眾捷運之服務水準,爰增訂第二項,將無障礙設備及設施納入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車輛製造之技術規範。
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大眾捷運系統有關之技術規範,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
一、增訂第二項。 二、為保障身心障礙者行之權益,促進我國大眾捷運之服務水準,爰增訂第二項,將無障礙設備及設施納入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車輛製造之技術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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