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大眾捷運法49

快速跳轉
  1. 1.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五十倍之違約金。
  2. 2.前項應補繳票價及支付之違約金,如旅客不能證明其起站地點者,以營運機構公告之單程票最高票價計算。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相關函釋 1

立法沿革 2

(0770614 制定)

旅客無票或持用失效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五十倍之違約金。   前項應支付之票價,如旅客不能證明其起站地點者,以該線路全程票價計算。

立法理由一、為防杜旅客無票乘車或持用失效車票,有礙大眾捷運系統之正常營運,明定除應補繳票價外,並處以定額罰鍰,以促遵循。   二、另對所謂「應繳票價」之計算,亦須明定,以免紛爭,爰訂定第二項:「前項應支付之票價,如旅客不能證明其起站地點者,以該線路全程票價計算。」,以資準據,俾利執行。

(1020521 修正)

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五十倍之違約金。   前項應補繳票價及支付之違約金,如旅客不能證明其起站地點者,以營運機構公告之單程票最高票價計算。

立法理由一、實務上曾發生旅客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如一般旅客使用愛心卡或敬老卡乘車)之情事,爰於第一項中明定該行為亦應補繳票價,並支付票價五十倍之違約金,以杜絕逃票行為。   二、現行旅客進入驗票閘門後,可於捷運系統各線路間自由通行,於抵達目的站前,無須再行驗票,若以「該線路全程票價」計算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旅客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之應補繳票價及違約金,則不盡公平及合理,爰將補繳票價及票價五十倍違約金之計算基礎由「該線路全程票價」修正為「營運機構公告之單程票最高票價」。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770614 制定)

一、為防杜旅客無票乘車或持用失效車票,有礙大眾捷運系統之正常營運,明定除應補繳票價外,並處以定額罰鍰,以促遵循。   二、另對所謂「應繳票價」之計算,亦須明定,以免紛爭,爰訂定第二項:「前項應支付之票價,如旅客不能證明其起站地點者,以該線路全程票價計算。」,以資準據,俾利執行。

(1020521 修正)

一、實務上曾發生旅客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如一般旅客使用愛心卡或敬老卡乘車)之情事,爰於第一項中明定該行為亦應補繳票價,並支付票價五十倍之違約金,以杜絕逃票行為。   二、現行旅客進入驗票閘門後,可於捷運系統各線路間自由通行,於抵達目的站前,無須再行驗票,若以「該線路全程票價」計算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旅客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之應補繳票價及違約金,則不盡公平及合理,爰將補繳票價及票價五十倍違約金之計算基礎由「該線路全程票價」修正為「營運機構公告之單程票最高票價」。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大眾捷運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大眾捷運法第 49 條規定:「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五十倍之違約金。前項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大眾捷運法第 4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大眾捷運法第 49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2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