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 第 1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本法所定之罰鍰,於私立醫療機構,處罰其負責醫師。
- 本法所定之罰鍰,於醫療法人設立之醫療機構,處罰醫療法人。
- 第一項前段規定,於依第一百零七條規定處罰之行為人為負責醫師者,不另為處罰。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醫療法 第115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