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 第 8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醫療業務之施行,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
- 醫事人員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
- 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因過失致病人死傷,以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限,負刑事責任。
- 前二項注意義務之違反及臨床專業裁量之範圍,應以該醫療領域當時當地之醫療常規、醫療水準、醫療設施、工作條件及緊急迫切等客觀情況為斷。
- 醫療機構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醫療法 第8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