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但第四十一條於本法公布日起五年後施行。
立法理由明定本法之施行日期。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一、本條原訂第四十一條於公布日起五年後施行,係為配合第五十八條規定公布施行後五年內舉辦三次特種考試而設。 二、爰配合第五十八條修正,刪除本條後段文字。
明定本法之施行日期。
一、本條原訂第四十一條於公布日起五年後施行,係為配合第五十八條規定公布施行後五年內舉辦三次特種考試而設。 二、爰配合第五十八條修正,刪除本條後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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