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醫事放射師法14

快速跳轉

醫事放射師執行業務時,應製作紀錄,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病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地址。 二、檢查或治療之照射方法等情形及時間。 三、醫師之姓名及會檢內容。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醫事放射師法第14條規定,醫事放射師執行業務時,應該製作紀錄,紀錄內容需要包括病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地址,檢查或治療的照射方法等情形及時間,以及醫師的姓名及會檢內容。這條法規的目的是要求醫事放射師在執行業務時,對於對患者的檢查或治療過程有清楚的紀錄。 相關案例可參考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666號判決意旨,該案涉及醫師在執行醫療業務過程中所製作之紀錄文書和證明文書,可作為解釋醫事放射師法第14條的參考。

立法沿革 1

(0890114 制定)

醫事放射師執行業務時,應製作紀錄,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病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地址。   二、檢查或治療之照射方法等情形及時間。   三、醫師之姓名及會檢內容。

立法理由明定醫事放射師執行業務時,應製作紀錄之義務,以保障病人權益,並利查考。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890114 制定)

明定醫事放射師執行業務時,應製作紀錄之義務,以保障病人權益,並利查考。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醫事放射師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醫事放射師法第 14 條規定:「醫事放射師執行業務時,應製作紀錄,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病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地址。 二…」(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醫事放射師法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醫事放射師法第 14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