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放射師公會應訂立章程,造具會員名冊及選任職員簡歷冊,送請所在地人民團體主管機關立案,並分送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醫事放射師法第56條規定,醫事放射師公會應訂立章程,造具會員名冊及選任職員簡歷冊,送請所在地人民團體主管機關立案,並分送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備查。根據這條法律,醫事放射師公會有義務向主管機關提交相應的文件,以供審核和備查。例如,醫事放射師公會需提交會員名冊和職員簡歷冊等文件,以確保其遵守法律規定。这一規定的參考資料可以是最新的醫事放射師法相關法規文件或公告。但我現在並沒有這些最新資料,所以無法提供具體的參考資料。
醫事放射師公會應訂立章程,造具會員名冊及選任職員簡歷冊,送請所在地人民團體主管機關立案,並分送中央及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備查。
立法理由明定醫事放射師公會申請立案之程序。
醫事放射師公會應訂立章程,造具會員名冊及選任職員簡歷冊,送請所在地人民團體主管機關立案,並分送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立法理由配合修正條文第三條,將「衛生」二字刪除,酌修文字。
明定醫事放射師公會申請立案之程序。
配合修正條文第三條,將「衛生」二字刪除,酌修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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