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檢驗所對檢驗結果紀錄、醫師開具之檢驗單、檢驗報告副本及醫事檢驗品管紀錄,應至少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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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檢驗所對檢驗結果紀錄、醫師開具之檢驗單、檢驗報告副本及醫事檢驗品管紀錄,應至少保存三年。
立法理由參照藥師法規定,明定醫事檢驗所對檢驗結果紀錄等應至少保存三年,以利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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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藥師法規定,明定醫事檢驗所對檢驗結果紀錄等應至少保存三年,以利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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