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醫事檢驗師法31

快速跳轉

醫事檢驗所應依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之通知,提出報告;並接受主管機關對其人員、設備、衛生、安全、收費情形、作業等之檢查及資料蒐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醫事檢驗師法第31條的規定,醫事檢驗所應當依法令或主管機關的通知提出報告,並且接受主管機關對其人員、設備、衛生、安全、收費情形、作業等進行檢查和資料蒐集。舉例來說,如果一家醫事檢驗所收到主管機關的通知,要求提供過去一年的收費情形報告,根據這項法條,他們就必須遵守這項要求並提供報告。

立法沿革 2

(0890114 制定)

醫事檢驗所應依法令規定或依衛生主管機關之通知,提出報告;並接受衛生主管機關對其人員、設備、衛生、安全、收費情形、作業等之檢查及資料蒐集。

立法理由為加強對醫事檢驗所之管理,以維護其服務品質,保障病人權益,爰明定本條。

(1071130 修正)

醫事檢驗所應依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之通知,提出報告;並接受主管機關對其人員、設備、衛生、安全、收費情形、作業等之檢查及資料蒐集。

立法理由酌修文字,配合修正條文第三條,將「衛生」二字刪除。

  • 法令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0890114 制定)

為加強對醫事檢驗所之管理,以維護其服務品質,保障病人權益,爰明定本條。

(1071130 修正)

酌修文字,配合修正條文第三條,將「衛生」二字刪除。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醫事檢驗師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醫事檢驗師法第 31 條規定:「醫事檢驗所應依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之通知,提出報告;並接受主管機關對其人員、設備、衛生、安全、收…」(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醫事檢驗師法第 3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醫事檢驗師法第 31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7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