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治療師法 第 16 條(保守秘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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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治療師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不得無故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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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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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0901221 制定)
呼吸治療師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不得無故洩漏。
立法理由呼吸治療師有保守業務上秘密之義務,以保障病人權益。
- 持有名詞
(0901221 制定)
呼吸治療師有保守業務上秘密之義務,以保障病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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