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治療師法 第 15 條(誠實陳述及報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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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治療師受衛生、司法或司法警察機關詢問時,不得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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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0901221 制定)
呼吸治療師受衛生、司法或司法警察機關詢問時,不得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
立法理由明定呼吸治療師有關機關詢問時,不得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明確規定其義務。
- 司法警察名詞
(0901221 制定)
明定呼吸治療師有關機關詢問時,不得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明確規定其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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