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10

快速跳轉

依本條例所為之生物檢體或資料、資訊之蒐集、處理,參與者不得請求資料、資訊之閱覽、複製、補充或更正。但屬可辨識參與者個人之資料者,不在此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 10 條的相關資訊。

立法沿革 1

(0990107 制定)

依本條例所為之生物檢體或資料、資訊之蒐集、處理,參與者不得請求資料、資訊之閱覽、複製、補充或更正。但屬可辨識參與者個人之資料者,不在此限。

立法理由本條例定位為針對人體生物資料庫之特別法,而生物資料庫之運作乃以匿名性連結為基礎,其目的在提供大規模生物醫學研究之使用,且其蒐集、處理之基因資訊涉及群體性,雖自參與者提供之生物檢體及資料、資訊出發,惟並不涉及個別利用問題。為調和生物醫學研究之特性及參與者資訊隱私權之保障,爰參考歐盟資料保護指令(95/46/EC)第十三條當事人資料禁用權利規定,於本條明定除可辨識參與者個人資料外,諸如生物檢體、基因資料,因係屬群體性用途,爰排除其請求閱覽等權利,以免滋生爭議。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990107 制定)

本條例定位為針對人體生物資料庫之特別法,而生物資料庫之運作乃以匿名性連結為基礎,其目的在提供大規模生物醫學研究之使用,且其蒐集、處理之基因資訊涉及群體性,雖自參與者提供之生物檢體及資料、資訊出發,惟並不涉及個別利用問題。為調和生物醫學研究之特性及參與者資訊隱私權之保障,爰參考歐盟資料保護指令(95/46/EC)第十三條當事人資料禁用權利規定,於本條明定除可辨識參與者個人資料外,諸如生物檢體、基因資料,因係屬群體性用途,爰排除其請求閱覽等權利,以免滋生爭議。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 10 條規定:「依本條例所為之生物檢體或資料、資訊之蒐集、處理,參與者不得請求資料、資訊之閱覽、複製、補充或更正…」(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 1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 10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