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 第 1 條
為保障醫病雙方權益、促進醫病和諧關係、改善醫療執業環境、確保病人安全、提升醫療品質,並建立妥速醫療爭議處理機制,特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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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第 1 條,其目的在於保障醫病雙方權益、促進醫病和諧關係、改善醫療執業環境、確保病人安全、提升醫療品質,並建立妥速醫療爭議處理機制。其中提及的"醫病和諧關係"意旨在醫療過程中,促進醫病雙方良好溝通與互信的關係,以確保病人能得到適當的治療和照顧。參考資料中的案例提到了被上訴人醫療行為有違消費者保護法而訴請賠償的例子,顯示了醫療爭議處理的重要性。同时,也可以引用審議辦法第 17 條的相關規定,釋義醫療爭議處理的具體內容和程序。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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