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法第二十條第一款所稱未經准,擅自製造者,不包括販賣之研究、試製之藥品。
  2. 前項藥品應備有研究或試製紀錄,並以無商品化之包裝者為限。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5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