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 第 3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製造業者應確認下列事項: 一、客戶訂單之要求,包括交貨前後。 二、符合現行規定或預期用途之必要要求。 三、產品應適用之法令。 四、使用者接受醫療器材符合預定性能及安全之必要訓練。 五、其他必要事項。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 第3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