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 第 4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製造業者必要時應就特定醫療器材,以書面訂定可供查證之安裝要求事項及允收基準。
- 製造業者同意客戶之要求,由其本身及其授權代理人以外之第三人安裝醫療器材者,製造業者應提供該第三人符合依前項所定事項及基準之文件。
- 製造業者應就其本身或其授權代理人所為之安裝,製作紀錄並保存。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 第49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