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 第 5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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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製造業者應以書面訂定滅菌流程及無菌屏障系統確效之程序,其適用範圍包括產品本體;製造流程變更時,亦同。
- 2.前項確效結果,及其獲致之結論與後續必要之措施,應製作紀錄並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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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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