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 第 76 條

  1. 1.製造業者應採取矯正措施,去除不符合事項之發生原因,防止其再發生。
  2. 2.前項矯正措施之實施,不得無故遲延;其措施內容之訂定,應以不符合事項之影響程度為依據。
  3. 3.為實施第一項矯正措施,製造業者應以書面訂定完成下列各款事項之程序: 一、客戶申訴及其他不符合事項之審查。 二、不符合事項原因之判定。 三、矯正措施採行與否之評估。 四、矯正措施之規劃、訂定、實施,及品質系統文件之更新。 五、矯正措施無牴觸法規,及不減損醫療器材安全與性能之查證。 六、矯正措施實施情形及其有效性之審查。
  4. 4.製造業者應就所為不符合事項調查及矯正措施之實施結果,製作紀錄並保存。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這個法規的詳細內容。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