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供保險對象本保險給付之手術、檢查及處置時,非因情況緊急或不可預期之情形,不得於手術、檢查及處置實施過程中徵詢或請病人、親屬使用本保險不給付之項目。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 15 條,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在提供保險對象本保險給付之手術、檢查及處置時,若非因情況緊急或不可預期之情形,則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徵詢或請病人、親屬使用本保險不給付之項目。 舉例來說,假如一位保險對象在接受手術前,醫事服務機構在手術過程中詢問病人或其親屬是否願意增加不屬於本保險給付範圍的其他治療項目,此行為即違反了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 15 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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