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 17 條

快速跳轉
  1. 1.新藥支付價格之訂定原則如下: 一、第一類新藥:以十國藥價中位數核價。對於致力於國人族群特異性療效及安全性之研發,在國內實施臨床試驗達一定規模者,以十國藥價中位數之一點一倍(即加算百分之十)核價。 二、第二類新藥: (一)以十國藥價中位數為上限。 (二)得依其臨床價值改善情形,從下列方法擇一核價: 1.十國藥價最低價。 2.原產國藥價。 3.國際藥價比例法。 4.療程劑量比例法。 5.複方製劑得採各單方支付價格合計乘以百分之七十,或各單方同成分規格藥品支付價格之中位數合計乘以百分之七十,或單一主成分價格核算藥價。 (三)依前二目核價原則計算後,符合下列條件者,得另予加算,但仍不得高於十國藥價中位數: 1.對於致力於國人族群特異性療效及安全性之研發,在國內實施臨床試驗達一定規模者,加算百分之十。 2.在國內進行藥物經濟學(PE)之臨床研究者,最高加算百分之十。 三、屬第一款及前款第三目之加算條件者,如作為核價參考品,其參考價格應依下列原則取其最低價︰ (一)以第一次列入本標準之支付價格,扣除第一款及前款第三目加算條件加計之金額。 (二)現行支付價格。 四、提議訂定收載二項以上同成分劑型但不同規格之藥品,依前三款核價方式核價後,其餘項目得採規格量換算法計算藥價。
  2. 2.前項新藥得適用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

深度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 17 條規定:「新藥支付價格之訂定原則如下: 一、第一類新藥:以十國藥價中位數核價。對於致力於國人族群特異性療效…」(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 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