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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產人員法40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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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產機構受廢止開業執照處分,仍繼續開業者,廢止其負責人之助產人員證書。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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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2

(0740517 全文修正)

助產士公會每年開會員(代表)大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大會。   助產士公會會員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時,得就會員分布狀況劃定區域,由各區域會員選舉代表,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之職權。   前項會員代表之名額,依各區域會員人數比例定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參照藥師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明定助產士公會召開大會及代表大會之方式。

(0920603 全文修正)

助產機構受廢止開業執照處分,仍繼續開業者,廢止其負責人之助產人員證書。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助產機構受廢止開業執照處分仍繼續開業者之處罰,以收處分實效。

  • 廢止名詞
(0740517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參照藥師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明定助產士公會召開大會及代表大會之方式。

(0920603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助產機構受廢止開業執照處分仍繼續開業者之處罰,以收處分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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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產人員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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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助產人員法第 40 條規定:「助產機構受廢止開業執照處分,仍繼續開業者,廢止其負責人之助產人員證書。」(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助產人員法第 4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助產人員法第 40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2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