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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 18 條

生活機能服務業者與研究機構之設立、園區事業、創新育成中心與研究機構開始實施營運計畫之期限、准延期、變更、園區事業繳納保證金之數額及其他相關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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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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