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園區事業應就由國外或國內購入之機器、設備、原料、物料、燃料、半製品、樣品及其所產生之廢品、下腳、產製之成品、半製品及經核准兼營貿易之成品,備置帳冊,據實記載貨品出入數量及金額。帳載貨品如有缺損,經敘明正當理由報請管理局會同海關及稅捐稽徵機關查明屬實者,辦理徵免後,准在帳冊內剔除。 前項帳冊及貨品,管理局必要時,得會同海關及稅捐稽徵機關派員查核。
立法理由園區事業享有園區諸多租稅優惠措施,管理上必須確切周全,故園區事業由國內外購入物資應備置帳冊,並配合管理局或相關主管機關查核,免生流弊。
園區事業享有園區諸多租稅優惠措施,管理上必須確切周全,故園區事業由國內外購入物資應備置帳冊,並配合管理局或相關主管機關查核,免生流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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