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 3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園區事業、創新育成中心及研究機構就基因轉殖動物、植物或微生物產品及其產製過程,應遵守相關法規之規定,以確保園區內外環境之生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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