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 第 11 條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農業發展條例第11條已刪除,現行不再適用;原農業用地相關事項依其他現行條文及土地使用法令辦理。
Q · 農業發展條例第11條還能用嗎?
農業發展條例第11條已被刪除,目前不具規範效力。它原為農業用地管理相關規範,在條例歷次修正(特別是民國89年的大幅翻修)中遭整併或移除。現行關於農業用地劃定、變更與管理的事項,應依其餘現行條文及土地使用相關法令辦理。
白話解讀
這條已經被刪除。它曾是農業發展條例第二章農業用地相關規範的一部分,在條例歷次修正、特別是民國八十九年的大幅翻修中被整併或移除。現行關於農業用地管理與變更的事項,依其餘現行條文及土地使用相關法令辦理,這個條號目前不再有實質規範內容。
法律定性
農業發展條例第11條為已刪除條文,現行不再具規範效力。該條號原屬農業用地相關規範,於條例修正過程中被整併或移除,目前不再有實質規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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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農業發展條例第11條還有效嗎?▾
無效,本條已刪除,現行不再具規範效力。
Q2第11條刪除後農業用地的事項看哪一條?▾
依現行第8條、第10條、第12條等條文及土地使用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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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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