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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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農業發展條例第11條已刪除,現行不再適用;原農業用地相關事項依其他現行條文及土地使用法令辦理。
Q · 農業發展條例第11條還能用嗎?
已刪除,現行不再適用
農業發展條例第11條已被刪除,目前不具規範效力。它原為農業用地管理相關規範,在條例歷次修正(特別是民國89年的大幅翻修)中遭整併或移除。現行關於農業用地劃定、變更與管理的事項,應依其餘現行條文及土地使用相關法令辦理。
深度解讀
這條已經被刪除。它曾是農業發展條例第二章農業用地相關規範的一部分,在條例歷次修正、特別是民國八十九年的大幅翻修中被整併或移除。現行關於農業用地管理與變更的事項,依其餘現行條文及土地使用相關法令辦理,這個條號目前不再有實質規範內容。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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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函釋 1 則
立法沿革 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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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有 4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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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