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設施興建高度及樓層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未規定高度之農業設施,其高度不得超過十四公尺。
根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8條,農業設施的興建高度應遵守法規,如果法規沒有規定高度的話,農業設施的高度不得超過十四公尺。根據例子,可以舉辦一個範例:假如一個農業設施的興建高度超過了十四公尺,則代表違反了該法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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