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違反糧食管理治罪條例 第 8 條(違規儲藏、製造、使用之處罰)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不依糧食主管機關左列各款規定之一者,科五百元以下之罰金,並沒收其糧食全部,情節較輕者得專科沒收: 一 關於儲藏處所之管理或限制。 二 關於加工製造之管理或限制。 三 關於消費使用之管理或限制。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違反糧食管理治罪條例 第8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AI 深度解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此法條尚無 AI 深度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