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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5 分鐘5 分鐘5 分

漁港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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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港之規劃、建設、經營、管理及維護,依本法之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漁港法第 1 條規定漁港的規劃、建設、經營、管理及維護一律依本法辦理,與商港法分屬兩套港政體系。

Q · 漁港的事情要看哪一部法律?

看漁港法,跟商港法是兩套

依漁港法第 1 條,凡漁港的規劃、建設、經營、管理及維護,一律適用漁港法。這條把漁港從一般港口體系切出來自成專法,主管機關走農業體系(中央為農業部、實務窗口漁業署),與適用商港法、主管機關為交通部的商港分屬兩條線,連申訴對象都不同。

白話解讀

台灣有兩種港,走的是兩套完全不同的法律。裝貨櫃、停郵輪的商港歸交通部、適用商港法;停漁船、拍賣漁獲的漁港歸農業主管機關、適用的就是這部漁港法。第1條一句話就把這條界線劃出來:只要牽涉漁港的規劃、建設、經營、管理跟維護,全部回到本法。這對你有什麼用?如果你在漁港邊開海產店、租攤位賣現流仔、或想經營娛樂漁船帶人出海,你以為自己只要顧好食安和船舶法規,其實你頭上還有一整套漁港管理規則在管你能不能設攤、怎麼用碼頭、要繳什麼規費。搞錯主管法規,你可能跟錯機關、申請錯窗口,白跑好幾趟。

法律定性

漁港法第 1 條為適用範圍與立法依據條款,宣示漁港之規劃、建設、經營、管理及維護五大事務一律依漁港法辦理,藉此將漁港自港政體系中獨立為專法管理對象,與商港法形成平行分工的雙軌港政架構。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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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漁港跟商港的規定一樣嗎?

不一樣。商港適用商港法、主管機關是交通部航港局;漁港適用漁港法,中央主管機關是農業部(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2023 年改制)。兩套法律、兩個體系,連申訴對象都不同。要辦的事屬於哪個港,先看那個港是漁船為主還是商船為主,第 3 條對漁港的定義就是分界依據。

Q2我在漁港邊擺攤賣海產,要遵守哪部法?

除了食品衛生、攤販管理的一般規定,因為攤位在漁港區域內,你還受漁港法和當地漁港計畫的管制,包括能不能設攤、位置怎麼配置。第 3 條把漁港設施分成基本、公共、一般三種,攤販多落在公共設施或一般設施的範疇,搞清楚你的攤位屬於哪一類,才知道找哪個窗口申請。

Q3漁港法第 1 條是什麼?

漁港的適用範圍宣示條款,規定漁港的規劃、建設、經營、管理及維護一律依漁港法辦理,劃定漁港自成一套法律體系。

Q4漁港法管哪些事?

管漁港的規劃、建設、經營、管理、維護五大面向,範圍涵蓋船舶停泊、攤販、餐飲、停車、土地使用等港區事務。

Q5什麼叫漁港?跟商港怎麼分?

漁港指主要供漁船使用之港(第 3 條),商港以商船貨運為主。判準是該港以漁船還是商船為主要使用者。

Q6漁港的主管機關是誰?

中央為農業部(實務窗口漁業署),地方為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跟管商港的交通部航港局是兩條線。

Q7漁港邊開店要先確認什麼?

先確認店面所在地是否在漁港區域內,若是,除食安攤販規定外還受漁港法與漁港計畫管制,能不能營業不是房東說了算。

Q8漁港事務要找哪個機關?怎麼判斷?

先依第 4 條確認漁港是第一類或第二類,第一類找中央漁業署、第二類找地方政府,找對機關省下公文轉送時間。

Q9想開娛樂漁船帶客出海,第一步做什麼?

先搞懂船要停的漁港歸誰管,再辦娛樂漁業相關程序。第一步不是查旅遊法規,是先釐清漁港主管機關。

Q10要在漁港區域內蓋建物怎麼辦?

漁港區域內建物新建增建改建,在當地建築主管機關許可前須先經漁港主管機關同意(第 9 條),不能只跑建管。

Q11漁港法 vs 商港法差在哪?

漁港法管漁港、走農業部漁業署;商港法管商港、走交通部航港局。兩套法律、兩個體系、不同申訴對象。

Q12漁港法 vs 漁業法差在哪?

漁業法是漁業活動的基本法(捕撈、養殖、權利),漁港法管的是漁港這個硬體設施的規劃管理,分工不同。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3

日本漁港漁場整備法(旧・漁港法、1950 年制定)
韓國어촌·어항법(漁村·漁港法)
中國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2

(0810116 制定)

漁港之規劃、建設、經營、維護及管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立法理由漁港係漁船之家,漁業生產之根據地,更是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漁業發展之重要建設,政府為促進漁業發展,特將漁港之建設及管理工作列為施政重點之一,為執行漁港之規劃、建設、經營、維護及管理,特制定本法。

(0950106 全文修正)

漁港之規劃、建設、經營、管理及維護,依本法之規定。

立法理由一、配合第三章章名修正,酌作文字修正。   二、「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之法律適用原則宣示,意義不清,易造成適用爭議,爰予刪除。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810116 制定)

漁港係漁船之家,漁業生產之根據地,更是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漁業發展之重要建設,政府為促進漁業發展,特將漁港之建設及管理工作列為施政重點之一,為執行漁港之規劃、建設、經營、維護及管理,特制定本法。

(0950106 全文修正)

一、配合第三章章名修正,酌作文字修正。   二、「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之法律適用原則宣示,意義不清,易造成適用爭議,爰予刪除。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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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港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漁港法第 1 條規定:「漁港之規劃、建設、經營、管理及維護,依本法之規定。」(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漁港法第 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漁港法第 1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5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