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法 第 3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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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會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會員(代表)大會休會期間,理事會依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策劃業務,監事會監察業務及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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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2 版
(0371207 全文修正)
漁會經費分左列兩種: 一、會費:由會員負擔之,分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兩種,其數額由當地主管官署核定之。 二、事業費: 甲、由會員出售漁獲物之漁市場提撥原漁業建設基金充之。 乙、經會員大會之決議,得募集特種事業費,其募集辦法及用途,應經當地主管官署及目的事業主管官署之核准。 丙、其他有關漁業公共財產及其收益之撥補。
(0641128 全文修正)
漁會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會員(代表)大會休會期間,理事會依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策劃業務;監事會監察業務及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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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1207 全文修正)
漁會經費分左列兩種: 一、會費:由會員負擔之,分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兩種,其數額由當地主管官署核定之。 二、事業費: 甲、由會員出售漁獲物之漁市場提撥原漁業建設基金充之。 乙、經會員大會之決議,得募集特種事業費,其募集辦法及用途,應經當地主管官署及目的事業主管官署之核准。 丙、其他有關漁業公共財產及其收益之撥補。
(0641128 全文修正)
漁會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會員(代表)大會休會期間,理事會依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策劃業務;監事會監察業務及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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