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法 第 51-2 條
快速跳轉
各級漁會人事管理辦法、財務處理辦法、總幹事遴選辦法、選舉罷免辦法及考核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其內容及範圍如下: 一、人事管理辦法:人事評議、編制員額、職等與聘僱資格、薪給、就職、離職、考核獎懲、資遣、退休、撫卹與服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二、財務處理辦法:會計處理、預決算編審、財產管理、財務檢核、會計人員權責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三、總幹事遴選辦法:總幹事候聘登記、資格審查、遴選程序、評審項目與計分標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四、選舉罷免辦法:選舉罷免之種類、候選登記、資格審查程序、投開票、選舉結果與罷免成立要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五、考核辦法:考核項目、計分標準、成績評定、獎懲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漁會法第51-2條的內容。
相關函釋 1 則
立法沿革 2 版
(0770607 增訂)
各級漁會人事管理辦法、財務處理辦法、總幹事遴選辦法及選舉罷免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為強化各級漁會人事管理及財務處理,爰將本法施行細則第六十五條有關漁會人事管理辦法及財務處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規定修正列為本條。
(0900301 修正)
各級漁會人事管理辦法、財務處理辦法、總幹事遴選辦法、選舉罷免辦法及考核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其內容及範圍如下: 一、人事管理辦法:人事評議、編制員額、職等與聘僱資格、薪給、就職、離職、考核獎懲、資遣、退休、撫卹與服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二、財務處理辦法:會計處理、預決算編審、財產管理、財務檢核、會計人員權責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三、總幹事遴選辦法:總幹事候聘登記、資格審查、遴選程序、評審項目與計分標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四、選舉罷免辦法:選舉罷免之種類、候選登記、資格審查程序、投開票、選舉結果與罷免成立要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五、考核辦法:考核項目、計分標準、成績評定、獎懲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立法理由配合行政程序法之即將施行,將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各級漁會人事管理、財務處理、總幹事遴選、選舉罷免辦法及考核辦法之內容、範圍及其應遵行事項分款定明;其中授權訂定漁會考核辦法規定,係由本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九條移列修正。
- 漁會人事管理辦法法規
- 核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資遣名詞
一、本條新增。 二、為強化各級漁會人事管理及財務處理,爰將本法施行細則第六十五條有關漁會人事管理辦法及財務處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規定修正列為本條。
配合行政程序法之即將施行,將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各級漁會人事管理、財務處理、總幹事遴選、選舉罷免辦法及考核辦法之內容、範圍及其應遵行事項分款定明;其中授權訂定漁會考核辦法規定,係由本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九條移列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