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漁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 60 條

快速跳轉

漁會編制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獎勵: 一、在職務上有重大改進或發明,貢獻漁會。 二、防止損害揭發弊端,消弭或減輕漁會損害。 三、處理特殊艱難事件,有功於漁會。 四、領導推行工作有成效。 五、遇意外事故,應付得宜或奮勇搶救,減少漁會損失。 六、維護漁會財務,減少浪費有顯著成效。

深度解讀

我不知道。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漁會人事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漁會人事管理辦法第 60 條規定:「漁會編制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獎勵: 一、在職務上有重大改進或發明,貢獻漁會。 二、防止損害…」(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漁會人事管理辦法第 6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