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2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鮪延繩釣漁船所捕配額限制魚種之漁獲量,不得超過該船當年度之單船許可配額;超過者,應減少該船下一次及其後許可之年度配額至扣減完畢為止。
- 前項配額限制魚種漁獲量達單船許可配額百分之九十者,主管機關得令該船限期停止捕撈該配額限制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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