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赴北太平洋從事秋刀魚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 18 條
- 1.秋刀魚漁船出港後,船長應每日透過經主管機關指定之電子漁獲回報系統回報漁獲資料,並每日填寫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漁撈日誌;漁獲回報及填寫內容應詳實正確;無漁獲者,亦應回報及填寫。
- 2.電子漁獲回報系統與漁撈日誌記載之漁獲資料不一致時,以電子漁獲回報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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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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